矿山三合一方案是指哪三个
法律分析:矿产资源三合一方案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涉矿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合并编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矿产资源三合一方案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涉矿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合并编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法律分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三合一”方案是指《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的集资源开发、环境修复和土壤复垦的综合性方案。评审专家在听取了中国恩菲汇报后,分别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咨询。
矿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
1、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以及国家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他区域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组织编制,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2、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大型矿山设计应具有甲级工 程设计资质,中、小型矿山应具有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应按持有的设计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和级别承接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任务,严禁跨专业跨等级承担业务。
3、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4、规划衔接。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要处理好方案与矿产资源规划的关系,既要符合已经批准发布的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也要与区域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成矿条件、现有探矿权人和矿山企业情况紧密衔接。要以矿业权设置为龙头,显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内容和新要求,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依据。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1、【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处置权的体现。国家要对全国矿产资源作战略储备,并对鼓励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矿种和地区作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两个基本环节。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矿产资源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自治区开发的矿产资源,应当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经审批登记。
4、建设、规划、环保、国土、水利、交通、农林、公安、工商、劳动、乡镇企业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