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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29

环保局怎么监管煤矿的污染问题

严格矿山开采准入制度;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需通过安装除尘装置和湿式作业等手段进行控制。在固体废物管理上,要确保堆存场所的环保,采取防渗和排水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和地质灾害。同时,推动废物的综合利用,如回收中有价元素、制造建筑材料、利用煤矸石发电等。

针对煤矿主要是查看外排的废水是不是达标排放,符不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如果超标排放就要罚款了。还有在线设施是不是运行正常(针对国控企业),一些环保设施是不是到位。主要是这些。

关键时段环保局密切关注节假日和夜间时段,这些时期往往是排污企业易超标排放的时期。他们加强检查频率,早预防、早查处、早解决,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关键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环保局对重点排污单位和化工区内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

矿山环境治理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理论研究与调查评估相结合。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1)严格矿山开发的准入制度,保证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矿山环境污染包括矿山废水污染、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矿山大气污染和矿山噪声。矿山废水污染 矿山废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废石场淋滤水和尾矿池废水。矿山废水排放量大,持续性强,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而且成分复杂,浓度极不稳定。其后果是危及人体健康和其它动植物的生存,危害工农业生产。

许多已形成矿山地质灾害的矿区,难以追究责任人;而部分接近闭坑的矿山,企业早已将利润上缴给了国家,自身没有留下足够恢复与治理资金。而当前这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负担重,不同程度面临破产或转产,没有能力来进行型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因此,矿山环境破坏的速度远远快过恢复与治理的速度。

年,在全国22个省(区、市)批复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74个,中央财政投资72亿元。2006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批复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339个,中央财政投资116亿元。在项目的批复数量上,2004年和2006年的增加幅度较大,分别增加了1273%和777%;中央财政对项目投入呈稳步增加趋势,年平均增幅达630%。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是福建省的一项地方性法规,专门用于管理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该办法明确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管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秩序,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作业区和矿区的生产、工作秩序。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