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内容)

发布时间:2024-08-22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第六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第七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和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地质环境的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

2、第五条强调煤矿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体现了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责任。第六条提到,各级政府有责任保护煤矿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七条说明河北省煤炭工业厅作为省级煤炭工业主管机构,负责全省地方煤炭工业的统一管理。

3、河北省地方煤矿的资源管理在第二章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全省煤炭资源的勘查、开采和利用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煤炭主管部门共同监管,统筹规划。其中包括新探明并可划归地方开采的地质储量(第一项);未列入国家统配煤矿规划的煤炭资源(第二项);以及尚未完成勘探的部分(第三项)。

4、河北省地方煤矿的开办条件和审批程序在《河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中有详细规定。首先,开办地方国有煤矿需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第十七条)。

发挥督察员作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1、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1年279号通知,矿产督察员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管理。他们的工作内容包括:进行定期的现场督察,至少每年四次,每次结束后需提交由矿产督察员和矿山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的《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对采矿权人的开采行为进行监督,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督促其及时整改。

2、矿产督察制度经过多年的运行,在增强政府矿政监督管理的力度、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任务不明确,督察不到位,机制不顺,管理薄弱等问题。

3、运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手段更好的推动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方法如下:通过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耕地和矿产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首先,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包括非法占用耕地和矿产资源、超采、乱采等行为,以维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矿产督察工作制度规定,市(地)及县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矿产督察员报告的矿山企业违法行为时,应在15日内组织人员实地查处,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须在7日内进行现场处理。上级部门在接到督察员关于违法行政或行政效率问题的反映后,必须在10日内组织调查行动,确保公正执法和高效管理。

矿山盗采哪个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是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照我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去直接报案的、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罪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举报。

首先你要弄清楚盗采矿产资源应该是国土局管的事情,国土可以联合公安一起执法!但盗采往往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如果取得相关证据,再向国土及公安举报,相对会快很多。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综上所述,盗采石头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旦达到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标准,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依法处罚。

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审批、勘查备案、开采许可等方面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的许可、计划、监督、管理等方面,旨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障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积石山县位于甘肃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钼、金、银是该地区的主要矿产之一,其中钼矿资源储量全国领先,被誉为“中国钼都”。 铅、锌、铜、铝等金属矿产在积石山县也有较丰富的分布。 煤炭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在该地区的储量也相当可观。

甘肃省查明矿产资源的矿种数有97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5种、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2种。列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地891处(含共伴生矿产),其中,大型矿床77个、中型202个、小型612个。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条例在经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严谨审批后,将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发布并实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地、州、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根据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合理安排乡镇煤矿开采布局,逐级报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