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划设计
政策适用于所有固体矿产开发企业,但不包括放射性与海洋矿产开发者。涵盖矿产开发各阶段,如规划、建设、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全程管理。遵循“防治并重,建设并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
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三)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三)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重点开展煤炭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金属矿山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部署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促进矿山环境明显改善。
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废弃地复垦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被大力提倡。企业应将这一工作融入日常生产与管理中,推崇采用一体化的采选-排土-造地-复垦技术流程。在实施复垦前,需对废弃地进行可行性试验,选择最适宜的复垦策略。
生态环境安全与管理内容简介
《生态环境安全与管理》是一部详尽探讨生态与环境安全问题的专业著作,它全面剖析了生物多样性、大气、水、土壤、海洋、矿产资源、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突发性污染事故等多方面的威胁。每一章都深入浅出地讲述了这些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管理策略和建议。
下篇则聚焦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以项目为核心,详细阐述了项目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周期的划分、任务与内容的概述,以及项目前期准备、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计划管理、施工控制、合同管理、监理、项目监测和后评价等一系列关键步骤。案例分析贯穿始终,为读者提供了实践操作的深入理解。
生态安全的基本内容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安全和人类社会生态系统安全。自然生态系统安全指的是保持自然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生物多样性的持续存在。这涉及到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以及野生动植物种群的繁衍。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生态环境局管吗
因此,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通常不属于生态环境局的职责范围,但两者在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会有一些交叉的工作内容。
自然资源局是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合并,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履行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职责,以及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的管制工作。 该局负责对自然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资源的准确信息。 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也是该局的重要任务,确保资源权属的清晰和合法性。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