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的资源
1、风能资源:高原地区风力强劲且稳定,特别是在冬季,风能资源尤为丰富,适合风力发电。地热资源:青藏高原地处板块交界处,地热活动频繁,地热资源丰富,尤其在西藏地区,有许多地热发电站和温泉。
2、一是光照资源。西藏太阳年总辐射值达到140-200千卡/平方厘米,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近两倍。二是风力资源。西藏是全国大风(≥8级或17米/秒)最多的地区之一,年平均大风日数多达100-150天,最多可达200天,比同纬度的我国东部地区多4-30倍。三是水资源。
3、高山雪水供应:青藏高原因其高海拔而有丰富的雪水资源。当冬季的降雪积累在高山上,在春季开始融化,形成了丰富的河流和湖泊。这些融水滋养着土壤,提供了良好的农田灌溉条件。同时,积雪的反射作用还可以增加太阳能的反射和吸收效果。
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的条件有哪些
第八条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履行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源、保护草场、保护环境、保护自然景观、保护矿产所在地的农牧民利益,承担治理、复垦和种植的义务。
区内矿产资源极为丰富,铅、锌、镉、铊、锶等矿产保有量居全国第1位,但该区域大多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矿产开发程度低,中型以上矿山企业少,大部分为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新建矿山,开采历史短,采矿规模一般都不大。
区内以多年冻土分布最广,其次是季节性冻土面积分布亦很广。该区气候干冷,植被生长速度缓慢,生态环境脆弱,物理风化作用强烈,除牧草之外,很多地区是不毛之地,土质很薄,只有几厘米厚,牧草根部就是沙土,一旦牧草受到破坏就会发生沙化。西藏高原的矿产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较差。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西部地区作为我国能矿资源后备开发基地的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地域辽阔,水能、石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钾磷、有色金属等能源矿产资源储量大,光热条件较好,生物资源多种多样,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劳动力成本低,具有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
勘查开发利用规划建议
1、对近期能开发利用、市场前景广阔、商业价值大的硼、锂、钾矿产提出初步开发利用规划建议。
2、二)建议 将油页岩技术研发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 科技部将油页岩勘查与开发利用技术的创新性研发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或将油页岩勘查与干馏工艺列入鼓励性科技攻关指导目录,给予政策支持。中国地质调查局部署油页岩勘查的综合物探技术试验工作。
3、通过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古地理环境分析、地面电法勘探、水文地质钻探、室内测试实验和综合对比分析研究等方法,进一步查明地下卤水的分布范围、储层结构、水化学特征,计算地下卤水净储量,为地下卤水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提供可开采的翔实资料。
4、加强基础研究,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对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查和评价,为地下水开发提供依据,提高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科技水平。
西藏的重要矿产资源
1、西藏是中国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拥有多种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其中,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等矿产资源在国内外都占有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超过万亿元。
2、首先,有色金属矿产是西藏的重要特产之一。西藏拥有丰富的铜矿资源,特别是墨脱铜矿、芒康铜矿等,这些铜矿资源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此外,西藏还拥有大量的铅锌矿、锡矿、铜钼矿等有色金属矿产,这些矿产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工业制造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贵金属矿产也是西藏的特产之一。
3、西藏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的有铬、工艺水晶、刚玉、高温地热、铜、高岭土、菱镁矿、硼、自然硫、云母、砷、矿泉水等12种。其中,西藏的铜矿储量居全国第二,锌矿储量居全国第三,铅锌矿联合储量居全国第四。
4、西藏优势矿种有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以及地热、矿泉水等,部分矿产在全国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的有铬、工艺水晶、刚玉、高温地热、铜、高岭土、菱镁矿、硼、自然硫、云母、砷、矿泉水等12种。石油资源目前也有很好的找矿远景。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及地矿监管部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区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保障西藏经济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下称“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将《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删除。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删除。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修改为:“不按期缴纳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质条件:西藏地处喜马拉雅造山带和青藏高原,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多样化,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形成和富集。交通运输条件:西藏地势复杂,大部分地区交通不便,但是随着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运输条件正在逐步改善,也为矿产资源的开发提供了便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市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合理利用砂石料资源,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砂石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