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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生态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影响及其控制对策)

发布时间:2024-06-2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效果及存在问题

国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政府和人民在保护环境与发展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的日益加大,随着社会公众及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矿山开发者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污染矿山环境的势头已被有效遏制,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被占用破坏的土地、防治地质灾害和矿山“三废”综合治理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矿山废水污染 矿山废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废石场淋滤水和尾矿池废水。矿山废水排放量大,持续性强,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而且成分复杂,浓度极不稳定。其后果是危及人体健康和其它动植物的生存,危害工农业生产。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利益受损的表现

1、资源利益分配中资源属地利益不能得到保障 目前,新疆石油资源税税额标准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为9元/千立方米,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率为1%,两项加起来还不足石油价格的2%,不足天然气价格的3%,这个标准远远低于美国15%和澳大利亚10%的水平[70]。

2、国家通过设立矿权制度和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用使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得以实现,然而这种所有权实现形式,忽视了地方政府和矿产资源赋存地居民的资源收益利益,在客观上导致了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不均衡。

3、再次,以新疆作为典型代表,分析新疆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资源补偿不足和利益受损的表现及后果,并从产权制度、税费制度、资源价格制度、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分析现行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缺陷,通过对中央、地方及企业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博弈分析,指出现行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不足。

4、重点解决好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的矛盾冲突,协调和平衡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的各方利益关系,形成“污染者付费,使用者补偿,保护者得到补偿,受损者得到救济,受影响区域得到发展”的局面。

5、这六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产生了一系列利益关系,有中央政府对资源开发者(包括地方政府、区内企业、区内居民)的管制,又有资源开发者在经济利益追求中对这种管制的突破,以各利益主体在利益关系中不同利益诉求作为出发点,分析、判定利益流向以及补偿流流向。

6、探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价值损失的补偿方式与补偿途径,促进新疆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和良性循环 新疆虽然具有能源优势地位,但在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和向疆外输出能源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成本。例如,油气开采过程中有大量的水相伴流出,引起地下水位下降。

烟台市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运用科学技术,提高耕地和海涂的集约化水平,发展立体种植、立体养殖,提高粮食和水产品的产量;充分利用海岸、沙滩、路占地较多的特点,扩大优质树种和风景数种面积,增加平原区林木经济效益。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烟台市后备土地资源可划分为5大类。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监督管理现状分析;2)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研究。

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近年来,随着矿业经济的发展,烟台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工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安全

土地复垦的主要对象是工矿区破坏的土地。 工矿区是工程建设区、工厂和矿区的总称,是指国土范围内修筑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和开办矿山、电力、化工、石油等工业企业以及采矿、取石、挖砂等建设活动的场地。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极为严重,故矿区土地复垦是工矿区土地复垦的重点。

年国务院颁发的《土地复垦规定》对“土地复垦”的界定是:土地复垦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项目实施目的: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末期群众性开采砂金矿过采区修复河道,覆坑平整,引水淤灌,回填复土、播种草籽、围栏封育、验收交付使用等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工作,恢复草地植被,遏制江河源区矿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进程,改善当地牧民的生存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起到促进民族团结和当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示范作用。

构建矿区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就是要建立“以景观生态元建设为核心,以生态廊道保护为重点,以各矿区建设区为生态斑块,以外围农田、林地为生态基质”的良性循环的矿区生态系统,营造空间开阔、绿地率高、空气清新和宁静的生活及发展环境,实现区域空间拓展的生态安全保障(图3)。

对于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来说仅关注提高复垦率,注重复垦数量是不够的,必须修复整合矿区土地利用格局,使其生态功能提高。

目前,矿区土地利用关注的是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注重的是土地资源数量,重视废弃地复垦及其质量、对塌陷区的治理、废弃石山的复垦、废弃地先锋物种的选育等。

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1、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开展经济社会活动,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资源勘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2、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 地质找矿部署要服从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要以资源环境价值理论指导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资源环境生态价值与生产力价值对立统一于资源环境。

3、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金鹏矿山机械为您整理:我国矿产资源丰富,矿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重要比重。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是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各省(区、市)政府管理部门在协调二者关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4、~2012年,调研组先后在赴西藏、河南、海南开展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研的同时,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如何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

5、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6、三)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