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国土资源局
【机构设置】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机构改革时期,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建设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设置】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在原三门峡市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主管三门峡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辖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陕县、灵宝市、卢氏县6个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建设土地局。
三门峡达昌矿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398-8527235,公司邮箱907753391@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3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公司介绍:三门峡达昌矿业有限公司是2009-11-25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市国土资源局四楼。
三门峡达昌矿业有限公司是2009-11-25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三门峡达昌矿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1200697332629Q,企业法人魏滨滨,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的利益关系分析
1、上述分析表明,在现行矿产矿权制度下,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是一致的,又是矛盾的。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与资源地居民之间的利益之争,实际上暴露的就是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矛盾。
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央、自治区政府和企业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基本上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即企业和中央政府在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拿走的较多,而地方政府分得的收益太少且所占收益分配比率逐年递减。
3、国家通过设立矿权制度和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用使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得以实现,然而这种所有权实现形式,忽视了地方政府和矿产资源赋存地居民的资源收益利益,在客观上导致了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不均衡。
4、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核心是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合理分配。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包含资源税费制度、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在内的能源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体系。一是提高资源相关收益的地方分成比例。
矿山资源开采管理办法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1号 现发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 总理*** 1998年2月12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2、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3、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家分配给本省的矿产资源编制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