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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3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1、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勘查成果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删去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矿产储量由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和统计。

2、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原则编制建筑用砂石土和其他矿种的采矿权设置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让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应当符合全省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设置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4、禁止在他人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范围内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怎么办理矿产面积变更手续?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1、国土资源部将把采矿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主管部门\x0d\x0a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董峻) 记者今天获悉,国土资源部将对采矿权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一些原来由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发证的矿产,其采矿权的审批将上收到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第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3、办理煤矿所需手续:\x0d\x0a通过国务院、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煤矿、铁矿手续.\x0d\x0a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

4、由盟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厅批准后,探矿权人按照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办理探矿权分立手续。分设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按照新设采矿权的程序和资料要求办理;分设的探矿权继续勘查的,勘查时限累计计算,并严格执行不提高勘查级别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政策。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如何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1、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

2、以金坛盐盆为示范,积极推进开发利用功能区划,优化矿产资源和矿山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安排勘查开采活动,促进重点开采区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3、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实施矿产资源总调控量是参与宏观调控的切入点。需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的分类研究,对长期紧缺的支柱矿产、即将过剩的“过热”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矿产等的开采总量采取有力的调控措施,促进矿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什么是矿产资源规划调整?

规划调整通常为规划个别内容的、局部的非原则性变动。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应当征求其他主管部门的意见。

调整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一是调整矿产资源规划的理由及论证材料;二是调整矿产资源规划的方案、内容说明和相关图件;三是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做出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

【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及其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实施宏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要求

1、法律分析: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2、法律分析: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大型矿山设计应具有甲级工 程设计资质,中、小型矿山应具有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应按持有的设计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和级别承接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任务,严禁跨专业跨等级承担业务。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为基本目的和中心,编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绿色和谐、结论明确。应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和实施采矿权设置的需要。

4、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按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的勘查方案,或者采矿权申请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

5、行业技术水平、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不能直接利用矿山设计文件,应要求委托方重新提供符合现时技术、经济、政策环境的矿山设计文件。 矿山设计文件编制日期在评估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日期之前,且对开发方案确定存在重大影响时,不能直接利用矿山设计文件。 5 资源储量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