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矿山各岗位职责,还有规章制度
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
根据地质资料进行探矿、探槽设计和分矿开采建议,监督分矿开采,防止采富弃贫及丢矿。 分析分矿矿体品位、界限等变化,及时修改地质储量,便于采矿人员及分矿管理人员掌握地质情况,利于采矿生产。
XXX具体负责平面及“夏季三防”的矿井水防治、防汛物质的增添、保管、管理工作;XXX具体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探水眼的深度、个数、探水眼工程验收及打探水眼过程中各种有害气体的监测处理工作;XXX负责专职探水队伍的组建、培训、人员的更换、管理等工作;XXX负责探水钻及探水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
矿山办公室岗位职责 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并罚矿级领导300元/次,科队级领导200元/次。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有特殊情况,带班人员有事外出,需经矿长批准,另安排他人带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矿长外出,需经法人或主要投资人同意,并安排好矿上工作,方能离岗。本制度由主要投资人监督执行。
左云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左云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他们负责制定全县的土地、矿产资源发展规划,对经济形势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保障和保护资源的政策建议。同时,他们参与经济运行和城乡规划,制定涉及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政策与措施,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负责矿产资源的总体规划,进行矿产资源管理统计,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审核采矿申请和资源整合方案。负责采矿登记、许可发放和日常监督,调解矿产资源权属争议,监督违法采矿行为,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储量登记。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管理,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
作为县人民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左云县国土资源局肩负着确保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它在土地使用规划、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左云县国土资源局将加强规划,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他们将着重于提高资源回采率,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对资源综合利用率进行严格的监管,以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总的来说,左云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调整旨在优化资源管理,提升效能,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县煤炭工业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监察。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划编制中参与煤矿的总体和生产开发规划,而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步意见则由县煤炭工业局提出。
土地利用情况如下:耕地占总面积的369%,面积为70.02万亩;林地占比217%,总面积为527万亩;草原占12%,面积为28万亩;水域占1%,面积为2万亩;工矿交通用地占8%,面积为4万亩;未利用土地占比248%,为49万亩;暂难利用地占比5%,为7万亩。
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自治县矿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自治县境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一)对《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大型、中型和小型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分别不超过三十年、二十年和五年。采矿许可证期满需要继续开采的,应当距采矿许可证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登记手续。”。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
1、第1篇: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 受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区等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守法经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
2、第4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8条 未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故意报告虚假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9条 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矿长负领导责任。
3、矿总工程师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顺畅。
4、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5、第一项就是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长崔新宇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长崔新宇多次违规收受陕西日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驻京府八尺沟煤矿项目部金某烟酒、羊肉、礼品、微信红包等。2019年11月12日,经府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崔新宇实施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序开发、节约利用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管理工作。
3、此时,我国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构逐步建立,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呈有序发展态势。原地质矿产部成立了地质环境司,专门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府职能。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矿区总体规划。第三条 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按计划期限长短可分为中长期计划(3-5年、10年规划),短期计划(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月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参照本行业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定企业生产发展战略目标和体现企业战略方向的发展性计划,是指导企业煤炭生产发展的篮图。其具有展望性、预见性和纲领性的特点。
第十一条 在特殊和稀缺煤类采区范围内不得建设公用工程或者其他工程,确需压覆煤炭资源建设的,应当与煤矿企业充分协商,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建设,并由建设单位依法对压占资源及其他损失予以补偿。
第五条 新建和技术改造矿井设计要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对资源条件好,有发展前途的矿井,在设计时可考虑井上、下工程预留适当设计位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由多个部门负责规划和管理。首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大型煤炭基地的矿区规划上扮演重要角色,他们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经过专家预审后,提交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进行审批,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优化全市煤炭资源开采布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在元宝山区划定的“平庄国家规划矿区”;将煤炭资源储量大、开采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的煤炭矿业集中区划为重点开采区,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中鼓励的新技术、新方法。